随着去产能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中国钢铁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的规范性也有了更严把关。
中钢协网站获悉,2016年,工信部启动规范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实现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有进有出”,旨在督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按照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更好地持续实现规范生产经营。
工信部自2012年开始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截至2015年,分三批公告304家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约占全国粗钢总产能的90%。目前,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主要从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5个方面提出要求。
为实现对钢铁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的动态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在2015年修订出台《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2016年启动规范管理动态调整工作。
动态调整的特点即是“有进有出”。工信部表示,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和《钢铁行业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钢铁规范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动态调整的总体思路是配合化解过剩产能,逐步压减钢铁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数量,对不能继续保持要求的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不再列入公告名单,对新申请规范的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严格把关,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
通过动态调整形成的三类名单(“撤销规范公告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名单”、“整改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名单”、“符合规范条件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其中,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出”的依据有5条。一是存在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二是发现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取缔的装备,三是在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各类执法监管中被责令停业关闭及以上处罚,四是列入2016年去产能任务已整体退出,五是停产超过1年以上。
另外,还包括一类整改待定的情况。工信部强调,下一步,还将把执法部门在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执法监管中被责令整改的相关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列入整改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名单。对列入整改名单的大口径方矩管生产厂家,若6个月内未整改到位,或下一规范动态调整期内再出现需整改类情形,将直接撤销规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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