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方管厂督察的内容也从“督企”上升到“督政”。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方管厂在2017年年中进行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共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问责3422人,约谈2176。去年底结束的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
江苏省是第一批接受中央督察组督察的省份之一。该省一位地方发改委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督查执行较为严厉。该地方人士所在地市的一家方管厂,因为被查出违规建设产能,当天设备即被拆除。该人士认为,中央督察对于地方方管厂的环保问题,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
与此同时,该发改委人士表示,在中央严查环保问题的重压下,从省一级到市县一级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都很高。这种重视,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中央的压力,也有地方政府自身的觉悟,还有来自群众的监督举报。
据了解,不同省份、地区对于环保的整治力度,可能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前述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如果没有中央督查的介入,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很多私营方管厂因为拥有一些‘关系渠道’,在抽查中被幸免。中央的督查组进驻,效力则会不同,如果真查出问题,地方政府不仅要担责,省一级政府也不愿意出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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