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345E方管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盘活土地资源”,工业用地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等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Q345E方管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盘活土地资源”:
(1)Q345E方管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Q345E方管厂职工安置费用。(2)Q345E方管产能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土地资源盘活的实质性启动将从拓宽需求等方式加速供给侧改革进程,建议重点关注Q345E方管行业投资机会《关于Q345E方管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可“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政府收回;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而招商蛇口、武钢集团及青山区国资集团三方将共同合作多方式开发与运营武钢集团存量土地,表明Q345E方管行业的土地盘活将实质性启动,且其土地变性、合作开发、运营管理等多领域的经验也将为业内已退出或将退出的产能的Q345E方管厂提供宝贵的参考。此外,其《协议》明确提出,在产业对接上,充分利用武钢集团在Q345E方管行业的特色与优势,平台公司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武钢集团的产品及服务。
http://www.lchsyfg.com/